解释 : 元朔五年, 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 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 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 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 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 相,相弗 听。王使人上书 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 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 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 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 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 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 被等,废格明 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 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 ,罚以削地。 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 请诛之,未知 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曰 :“吾行仁 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 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