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