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尉 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 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 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 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