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