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