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