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 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 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