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