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