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