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 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 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 奴。太子迁数恶被 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 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 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 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 汉公卿,公卿请逮 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 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 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 之,臣亦使人刺 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 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 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 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 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 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 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 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 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 妄言,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