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 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 郎中雷被巧,乃 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 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 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 兵反,计犹 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 子逮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 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 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 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 ,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 兵,未晚。”是时 上不许公 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 中尉至,王 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 治者曰:“ 淮南王安拥阏 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 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 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 ,王怒,以为妄言 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