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 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 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 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