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 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 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 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 重,阿顺苟合, 严威酷刑,听高 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 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 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 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