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