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 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 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 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 显荣,无功 者虽富无 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