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