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 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