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