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