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