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