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 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 诣京师,被即原奋 击匈奴。太子迁 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 禁後,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 逮淮南太 子,王、 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 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 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 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 王以请相,相弗 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 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 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 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 子谋计。 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 和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 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 奴者雷被等 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 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 尉至,即贺王,王以 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