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造白金五铢钱後五 岁,赦吏民之坐 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。其不发觉相杀者,不可 胜计。赦自出者百 馀万人。然不能半自出,天 下大抵无虑 皆铸金钱矣。犯者众,吏不 能尽诛取,於是遣博士褚大 、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国,举 兼并之徒守相为者。而御史大夫张汤方隆贵用事,减宣、 杜周等为中丞,义纵、尹齐 、王温舒等用惨急刻深为九卿,而直指夏 兰之属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