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