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