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 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 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