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王三十二年,穰侯为相 国,将兵攻魏,走芒卯,入北宅,遂围大梁。梁大夫须贾说穰侯曰:“臣闻魏之 长吏谓魏王曰:‘ 昔梁惠王伐赵,战 胜三梁,拔邯郸;赵氏不割,而邯郸复归。齐人攻卫,拔故国,杀子良;卫人不割,而故地复反。卫、赵之所 以国全兵劲 而地不并於诸侯者,以其能忍难而重出地也。宋、 中山数伐割地, 而国随以亡。臣以为卫、赵可法,而宋、中山可为戒也 。秦,贪 戾之国也,而毋亲。 蚕食魏氏,又尽晋国,战 胜暴子,割八县,地未毕 入,兵复出矣。夫 秦何厌之有哉! 今又走芒 卯,入北宅,此非敢攻梁 也,且劫王以求多割地。王必勿听也。今王背楚、赵而讲 秦,楚、赵怒而去王,与王争事秦 ,秦必受之 。秦挟楚 、赵之兵以复攻梁,则国 求无亡不可得也。原王之必无讲也。王若欲讲,少割而 有质;不然,必见欺。 ’此臣之所闻於魏也,原君之以是虑 事也。周书曰‘惟命不于常’,此 言幸之不可数也。夫战胜暴子,割八县,此非兵力之 精也,又非计 之工也,天幸为多矣。今又 走芒卯,入北宅,以攻大梁,是以天幸自为常也。智者不然。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甲以上戍大梁, 臣以为不下三十万。以三十万之众守梁 七仞之城,臣以为汤、武复生,不易攻也。 夫轻背楚、赵之兵,陵七仞 之城,战三十万之众,而 志必举之,臣以为自天地始分以至于今,未尝有者也。攻而不拔,秦兵必罢,陶邑必亡,则前功必弃矣。今魏 氏方疑,可以少割收也。原君逮楚、赵之兵未至 於梁,亟以少割收魏。魏 方疑而得以少割为利,必欲之,则君得 所欲矣。楚、赵怒於魏之 先己也,必争事秦, 从以此散,而 君後择焉。且君之得地岂必以兵哉!割晋国, 秦兵不攻,而魏必效绛安邑。又为陶开两道 ,几尽故宋,卫必效单父。秦兵可全,而君制之,何 索而不得 ,何为而 不成!原君熟 虑之而无行危。”穰侯曰:“善。”乃罢梁围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