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