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