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