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