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