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