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