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