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