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 成信,信 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