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