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