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