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