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