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