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