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