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 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