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