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