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 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 乐,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